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營造和弘揚崇尚廉潔、抵制腐敗的良好風尚。日前,江蘇省靖江市紀委監委成立調研組,圍繞如何精準發力推動受賄行賄一起查進行了專題調研。
調研發現,當前對行賄行為的懲治有待加強。一是行賄受賄重視不均。有的執紀執法人員對行賄危害性認識不夠,存在“重受賄輕行賄”思想,片面認為嚴肅處理行賄人不利于受賄犯罪案件的查處,擔心行賄人不配合調查會影響案件辦理。二是處理程序不夠規范。個別辦案人員存在自由裁量隨意性大等問題,為了加快案件辦理進度,盲目為行賄人“給政策”“找出路”,產生了負面影響;一些干部在涉及社會影響力大、對經濟發展有貢獻的民營企業發生行賄時,存在不愿查、不敢查的問題。三是懲治方式較為單一。對行賄人的懲處手段有限,行政處罰、資格準入限制、經濟制裁等方面的力度不夠,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進行處置的機制相對滯后、亟需完善。
針對存在問題,調研組提出建議。一是強化思想認識。要深刻認識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清醒看到行賄的政治危害和社會危害,牢固樹立受賄行賄一起查的理念,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懲治行賄行為。二是規范處理程序。完善行賄人分類處置標準,綜合考量動機態度、時間節點、性質程度、后果影響等要素,精準作出處置。同時,充分保障涉案人員及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將對企業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降到最低。三是加大處罰力度。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執法機關等單位的協作配合,形成有效合力。認真履行追贓挽損職責,對行賄所得的不正當財產性利益予以沒收、追繳或責令退賠,對行賄所得的職務職稱、政治榮譽、經營資格資質等不正當非財產性利益予以糾正。對進入行賄人“黑名單”的個人和企業進行聯合懲戒,采取限制從事招投標活動、取消享受財政補貼資格、強化稅收監控管理等一系列懲戒措施,讓行賄人付出相應代價。
(江蘇省靖江市紀委監委課題組)
網上經營許可證號:京ICP備18006193號-1
copyright?2005-2022 www.ayzwhl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技術支持:杭州高達軟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010-5923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