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總體目標: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點區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
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依法一律關停。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重點區域和大氣污染嚴重城市加大鋼鐵、鑄造、煉焦、建材、電解鋁等產能壓減力度,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聯治,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提前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
指導公眾做好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推進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2018年年底前,進一步提升國家級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區域預報中心具備7至10天空氣質量預報能力,省級預報中心具備7天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并精確到所轄各城市。重點區域采暖季節,對鋼鐵、焦化、建材、鑄造、電解鋁、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
來源:內容節選自新華網
網上經營許可證號:京ICP備18006193號-1
copyright?2005-2022 www.ayzwhl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技術支持:杭州高達軟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010-5923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