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已要求在世界貿易組織中設立一個小組,以尋求消除印度尼西亞對生產不銹鋼(尤其是鎳礦和鐵礦)所需的原材料施加的非法出口限制。歐盟對鎳礦的出口禁令以及鎳礦和鐵礦的國內加工要求感到挑戰。這些措施非法限制了歐盟鋼鐵生產商獲得不銹鋼生產所需原材料的渠道。歐盟在其小組要求中,正在挑戰印度尼西亞對鎳礦出口的長期和各種限制。自2020年1月起,印度尼西亞對鎳礦出口實行了全面禁令,并將其保留給印尼不銹鋼生產。
印度尼西亞還對鎳礦石和鐵礦石適用國內加工要求,這些要求使企業必須在出口之前對其原料進行印度尼西亞的某些加工或提純操作。這進一步不適當地限制了未加工原材料的出口。這些措施顯然與1994年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第XI:1條禁止出口限制相抵觸。
歐盟將在2021年1月25日舉行的WTO爭端解決機構的下一次會議上,要求建立一個小組,對即將采取的印度尼西亞措施的合法性作出裁決。小組成立后,歐盟將著手要求組成小組。專家組組成后,專家組將為案件提供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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