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14日簽署行政備忘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根據《1974年貿易法》研究決定是否對中國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貿易政策和行為發起“301調查”。此舉引發外界對美國采取單邊行動損害中美經貿關系的擔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301調查”的法律依據屬于美國國內法,帶有強烈的單邊主義色彩,在WTO框架體制確立后,“301調查”就基本被美國歷屆政府束之高閣。有券商研報指出,如果“301調查”最終付諸行動,半導體、醫療設備、電子行業、電動車、智能制造及通訊工具等領域大概率會中招。
“301條款”聚焦知識產權 8月14日下午,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備忘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對所謂“中國不公平貿易行為”發起調查,以確保美國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得到保護。有外媒報道,這可能意味著,萊特希澤將援引該法第301條,對中國發起“301調查”。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并可在調查結束后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
中國前駐舊金山、紐約總領館經濟商務參贊何偉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特朗普上臺以來,反復強調中美之間的貿易逆差。從當前來看,美國政府還未能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加以緩解。“美國對華發動301調查是根據其國內法,并不符合WTO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其根本還是貿易保護主義在作祟。”
所謂“301條款”,即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的俗稱。白宮高級官員在12日電話吹風會上透露,此次將重點針對中國企業“涉嫌侵犯美國知識產權和強制美國企業作技術轉讓,特別是美國企業被迫與中方合作伙伴分享先進技術”等議題展開調查。一旦美方決定發起調查,將首先與中方進行磋商,調查程序可能長達一年。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中美之間局部貿易摩擦時有發生。而從海關數據來看,2017年1~7月,中美貿易總額為2.18萬億元,同比增長20.6%。中國已經超過加拿大成為美國最大的貿易伙伴,而美國目前是僅次于歐盟的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8月3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中美經貿關系是中美關系的“推進器”和“壓艙石”,中美經貿關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則兩利、斗則俱傷。
那么,美國此次為何把矛頭指向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呢?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國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很快。從中國制造2025、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等舉措可以看出,中國也開始涉足高精尖領域,并逐步打破歐美壟斷。
“隨著我國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我們與美國之間的重合性產業、疊加性產業越來越多,出口產品類型也不局限在低端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所以,美國通過對我國知識產權發起調查,實行單邊制裁,其實質就是貿易保護主義。”白明說。
半導體等行業大概率中招誕生于冷戰時期的“301條款”在上世紀80年代的美日貿易糾紛中被多次使用,并曾引發國際社會強烈不滿,因這一調查具有極強單邊主義色彩。
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查德·鮑恩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指出,在這一調查中,美國政府既是警察(判斷外國政府是否有錯)、又是檢察官(提起訴訟)、又是陪審團(甄別證據)、又是法官(決定是否采取報復性措施)。
此次有可能針對中國發起的“301調查”,又將會給哪些產業帶來負面影響呢?興業研究報告顯示,根據美國2017年《特別301報告》,中國仍被列入“重點觀察國名單”,這是中國第28次被列入。
美方認為,中國正通過專利和相關領域政策促進自主創新,如以知識產權和專有信息披露、本地研發等作為市場轉入條件,繼而損害到相關產業的美國知識產權權利人。具體而言,美方認為,中國在半導體、工業機器人、醫療設備、智能傳感器、航天、航空、通訊工具、鐵路運輸、電動汽車、農業設備等領域會影響到美國知識產權權利人。
根據興業研究報告的統計結果,2015年以來,中國半導體銷售額快速增長并超越全球和美洲的平均水平;中國半導體銷售額是全球銷售額的三分之一,占亞太地區銷售額的半壁江山。而根據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槍打出頭鳥”習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半導體行業或成為本次“301調查”的重點對象。此外,醫療設備、電子行業、電動車、智能制造及通訊工具等領域大概率也會中招。
何偉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按照美國商務部的說法,美方認為因為中國侵犯知識產權,造成美國6000億美元的損失。“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在撰文中曾表示,強烈反對中國制造2025,并認為中國為此強迫美國公司轉讓技術,將使美國公司失去競爭優勢。”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15日表示,中方一直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持續完善立法,不斷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力度,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和交流,取得的進步和成效有目共睹,也得到了國內外各方的高度認可。
貿易戰尚未真正打響白明認為,貿易戰和貿易摩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全面的貿易摩擦就是貿易戰。“從當前來看,中美之間的貿易摩擦仍然還局限在部分領域。”
興業研究報告顯示,從備忘錄的內容觀察,此次特朗普簽署行政備忘錄只是“授意”并非“立案”。
根據“備忘錄”所公示的內容,“總統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應檢視是否應就中國不合理或歧視性政策發起調查”,同時建議“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應就總統備忘錄所提事宜與政府及咨詢委員會進行商議并采取合適的行動”。這意味著,從特朗普簽署“備忘錄”到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對華正式立案調查仍有較大的政策轉圜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可能的“301調查”外,特朗普政府還“復活”多項塵封的法律工具來處理經貿問題。比如,美國商務部正在進行的對鋼鐵和鋁進口產品是否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232調查”,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在進行的對光伏電池及組件采取緊急限制進口措施的“201調查”。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貿發會議)經濟事務官員梁國勇日前表示,美國以過時的國內法為依據試圖對貿易伙伴實施制裁性措施不符合國際法,單邊貿易措施將引發貿易戰風險且不利于任何一方。
梁國勇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以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已經為實施合理合法的貿易救濟措施提供了充分空間,也建立了有效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拋開多邊貿易規則,以國內法為依據對貿易伙伴實施制裁性措施的做法,具有單邊性和隨意性,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也是不符合國際法的。
前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警告,過去數十年,歷屆美國政府都要求其他國家遵守全球貿易規則,如果特朗普政府開始繞開世貿組織而采取“老掉牙”的單邊制裁措施,其他國家將可對美國展開合法報復,甚至效仿美國采取單邊舉措,瓦解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秩序。
查德·鮑恩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建議,中美雙方可就產能過剩、投資關系、國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等諸多議題展開談判,爭取達成一項新的貿易協定,不一定是雙邊協定,也可以通過多邊渠道來解決關系兩國的核心問題。他表示,談判的議題越多越廣,中美雙方越容易妥協和達成一攬子協議。他強調,單邊制裁工具并不能達到預期目標,系統性的貿易問題最好拿到世貿組織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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