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前期試點情況,我國決定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自今年9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的通知》,對從啟運地啟運報關出口,并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轉關直航運輸經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
根據通知,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啟運地口岸為南京市龍潭港、蘇州市太倉港、連云港市連云港港、蕪湖市朱家橋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島市前灣港、武漢市陽邏港、岳陽市城陵磯港,出口口岸為洋山保稅港區,運輸方式為水路運輸。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運輸企業和運輸工具應滿足一定條件。據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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